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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以“系统观念”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质效
作者:崔国栋  发布时间:2021-06-09 10:26:57 打印 字号: | |

五河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结合县域实际,以“系统观念”指导多要素发力整体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质效,有效发挥了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加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强基固本——组建公益诉讼专业化审判团队

环境公益诉讼涉及较新的审判理论和审判实务,对法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环境科学素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五河法院为此专门抽调审判经验足、调研能力强的业务能手组成专业化的公益诉讼审判团队,这有助于让法官依托案件迅速积累审判经验,提升专业化程度,从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并为其保驾护航。

二、深化改革——创新审判机制,设立环境资源案件巡回法庭

以我院双忠庙人民法庭为依托,设立五河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巡回法庭,创新刑事、民事、行政三类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通过三类诉讼的相互协调、配合,从而形成合力,达到“三剑合璧”的效果,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裨益,促进形成更加完善的环境司法保护体系。

三、着眼实际——紧盯重点领域,凸显职能定位

接受人民群众的政策和法律咨询,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在审判环节中的环境保护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废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工商管理、卫生安全监督等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履行职权的司法裁判“渗透力”;重点推动治理饮用水安全、生活垃圾处理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突出问题领域内的司法“惩戒力”;重点规制有关企业和个人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安全销售等流程下的司法“威慑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落足长远——用“司法智慧”护航绿水青山

给非法捕捞者敲响警钟,大力开展“罚单效应”,使其既接受经济罚单、生态环境修补罚单的同时,也要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声明赔礼道歉,从而完善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针对非法占用、破坏淮河流域沿线防护林,非法侵占岸线水域空间等突出违法情形,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案件。大力实施“精品案件”工程,树立精品意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教育一面的社会效果,从而提高公益诉讼审判的社会影响力。

环境就是民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类文明的目的,不是征服自然,而是学会和自然和谐共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文明五河,还需要运用更多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贡献更多的司法智慧。


 
责任编辑:李奎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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